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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规范制定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时间:2008-10-06 21:08:00 阅读:556 次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进行了统一规范。职工如果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月27日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